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以下六类: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又称公租房,是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人负担得起的价格面向市场的一种租赁住房。
3.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国家政府出资支持,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作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4.限价房:又称限价、限地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限套(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是基于地价模型。土地上市出售时,已对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进行了限定。
5.安居房:指将房屋以成本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建造的住房。
6.安置房: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拆迁户而建造的房屋。
保障房存在哪些问题?1.设计落后了。
当地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完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当地少数保障房项目选在远离市中心的地方,配套设施未能同步建设。建成后无法入住,或者入住但生活不方便。部分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使用功能。
2、质量隐患
一些地方对部分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部分项目还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金融资产等基础信息不足,难以核实。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虚假申报和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现象。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不退出保障房,群众意见很大。
4.资金的不足
建设资金筹集和征地拆迁压力较大。2011年建设任务比去年大幅度增加,一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一些地方的保障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5.拙劣的政策
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是探索性的,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中还存在政策边界不清、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同时,也存在如何更好地衔接前后政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