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不能据为己有。每个小区都会有业主委员会,而这个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是由全体业主选举提名的,所以小区的停车费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收,而这个停车费的具体处理方案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来讨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每个小区的车位都比较紧张,而且大部分车位都已经被小区的业主买走了。
小区车位权属有什么规定?1.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
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类停车位,一类是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一类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停车位。
(1)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有偿使用车位还是无偿使用车位。
(二)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停车位是否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免费使用。同时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费用或者委托物业收取费用。
2.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用于停车的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这种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出售和出租此类停车位。
3.一楼的高架停车位
一楼架空层车位是指建筑地面的车位,会给你的楼层墙壁、柱子等架空,依附于建筑。这种车位不能取得不动产权,属于业主。
4.独立车库
这里的车库和车位不一样,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