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向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政府批准的低租金租给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低收入家庭对廉租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经济适用房。
3.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以市场租赁价格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出租的住房。同时,政府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相应标准的租赁补贴。
4.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在修建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时,为安置拆迁户而修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镇居民的拆迁户,包括被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民。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1.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施分类保障过程中,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提供的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经济适用房一般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组成。2011年12月,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新政策。
2.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不同于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的商品房。如果这个房产进行交易,需要在取得产权证五年后由政府回购,如果政府回购不了,则需要缴纳当时的优惠土地出让金,才能上市。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家庭申请的,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受理之日前连续两年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申请时未在本市及全国其他地区享受过住房保障;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