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称为‘乡镇产权房’。
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所有权。这种房子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的产权证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
小产权房出售原因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很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小产权房诞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过当时当地一般职工的收入水平。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有大量现实的购买群体。
2.打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可以经营自己的房屋和农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建造的房屋也可以交易。正是因为政策法律上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各地小产权房建设泛滥,给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小产权房留下了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支付类似开发商为取得土地而上交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政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由村集体主导开发,省去了市政建设费用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成本。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