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还款记录及截至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业贷款余额和剩余期限证明。
5.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抵押证明(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1。咨询和接受。转贷申请人与原商业贷款银行协商。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材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接受。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进行贷前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和还款能力,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合同。贷款申请人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并在银行指导下与管理层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贷款申请人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再贷款的差额存入再贷款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以自有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贷款资金发放,贷款银行通知贷款借款人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7.申请房贷。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完成公积金贷款抵押过户等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