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选房可以选房。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分配流程中的相关规定,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其委托运营企业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家庭按顺序号选房并发放配售通知,售房单位根据配售通知与购房人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权属登记等相关配售手续。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未签订购房合同或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购买该批住房资格。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选房和配售的相关规定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已确认轮候的申请人名单、房源供应情况和意向选房情况,制定选房方案,经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以《选房购房手册》的形式公布。选房购房手册包括申请这批房源的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按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购房资格,本批次申请家庭序号作废: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的;
(3)已签收《房号单》 《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购房款支付等相关配售手续。
厦门选择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1。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折旧和原价回购的方式退出住房。
2.保障性商品房自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已交付使用满五年,且已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需要上市、转让或者改建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按照原购房价格与住房市场指导价的差额的55%缴纳购房款。
3.厦门的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原则上是55折。我只需要付45%,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参考银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房源位置不同,批次不同,价格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