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共同纲领的制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相对完善的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那么共同纲领的制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的详细解答。
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
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简称,于1949年9月23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投票通过而成立,是新中国的第一个宪法。
共同纲领的制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共同纲领是在1949年制定的,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主持制定的一个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由序言和七章组成,共60条。这个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该纲领为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它肯定了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宣告了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统治的结束和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
以上就是关于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的全部内容,共同纲领代表着新中国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和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宣告了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统治的结束,以及新中国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