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向房产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根据房屋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后房屋质量经核实确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有哪些房屋质量问题?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不能通过验收,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经核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对于如何判断是否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首先是看房屋质量问题能否通过修缮解决。如果能在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通过维修解决,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不能通过维修解决或者维修后仍有问题,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质量问题,未对买受人的正常居住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包括屋面、墙面漏水、渗水等。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