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的评估费用原则上应由商业银行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鉴定费无需买方承担。但在二手房的实际交易中,有人利用相关知识的缺乏来收取过户费用,这是不合理的。银行大多将房地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提,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
房地产估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应委托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网站查询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
2.当事人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比如公司上市、企业清算评估业务要委托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业务应当委托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一般抵押、咨询等估价业务可以委托各种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
3.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委托房地产估价,应当签订估价委托合同。估价委托合同是对委托估价人和接受估价人权利义务的确定,包括对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间、需提供的资料、估价费用、估价报告的交付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
4.鉴定费。
现行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采用的是差别定额累进收费方式,即按照房地产金额划分收费档次,分档次计算收费金额,合计收费。
5.如发生房地产估价纠纷,可以向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