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可向开发商索取,也可从网站下载。
2、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收入等信息需要审核,然后将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交由夫妻双方工作的单位审核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服务办审核盖章。
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总量后,工作单位或街道服务办事处应划定范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表的审批,在审批表或审批单上盖章,并注明申购家庭的最高申购标准。
4、经济适用房登记,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登记备案手续,记得带上夫妻双方盖章的审批表、审批表或审查表,加上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房屋登记。
5.等待保障房名单公示。认购名单将在10个工作日后公示。初审通过者,可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最终审核,领取审核通过的表格。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是以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为供应对象,由政府列入建设计划,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建设,按照国家和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和外销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所谓经济特性,就是保障房以微利销售,其价格一般低于商品房的市场价,更容易被中低收入家庭接受。适用性特征是指在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和建设标准中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不会因为价格的降低而损害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