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还款人所需材料:借款人及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等。
2.新借款人所需材料:借款人及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及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借款人及参与人收入证明、首付款收据、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所附公积金账号。
变更房贷的借款人是否可行?一般情况下,抵押中途不能变更贷款人。毕竟房贷的审批是建立在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征信、收入状况等资质基础上的。如果可以随意变更贷款人,可能会有不符合条件的用户要求符合条件的用户代为申请房贷,成功后再变更实际贷款人,这对银行来说风险很大,可能导致贷款无法收回的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抵押中途更换贷款人。
当然,面对一些特殊情况,有些银行会允许贷款人变更房贷。比如夫妻共同贷款,主贷款人与配偶离婚,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配偶的,允许由配偶更换贷款人;在主贷款人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允许主贷款人的配偶和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变更为主贷款人。
如何办理转按揭贷款?原借款人向银行申请。
2.经银行审查同意,银行、买卖双方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卖方过户。出卖人承诺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收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在交易时将房款汇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3.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4.买方向银行申请新的贷款。贷款金额可以是卖方的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金额=所购房屋的市场价二手房贷款比例。
5.经银行批准后,银行将与购房人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6.银行与出卖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银行与买受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根据买方的授权将贷款划入卖方开立的账户,然后根据卖方的授权直接从账户中扣收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