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不仅指出售,还包括转让和租赁。转让是指将自己的物品或合法权利转让给他人,包括:财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在日常生活中,所谓店铺转让往往有两层意思:
1.转租。即原承租人将店铺转租给第三人继续出租。
2.出售,即店主将店铺的所有权出售给第三人。因此,店铺转让的具体含义取决于信息发布者的合同地位、民事权利地位和真实意思表示。
签订门面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调查商店的档案。
租赁前,应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几个重要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土地为非住宅,才能出租作为商铺,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房屋被非法使用的风险。
2.房屋所有人:保证与房屋所有人或其他业主签订租赁合同。
3.房子有租赁登记信息吗?如果租赁登记信息已经存在,新的租赁合同无法登记,会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方,也会影响新承租人成功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金装修期
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金装修期经常出现在合同中。只要承租人交房后还需要装修房子,实际上就不能做生意。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同意在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但是,“免租金装修期”的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期的起止时间,免除具体费用。一般情况下,只有房租可以免,房屋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合同定金
俗称“押金”,应用于冲抵承租人应承担而未支付的费用。因为店铺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应费用比较高,建议押金适当高一些,避免不足以抵消上述费用。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断拖延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押金抵扣不够可以约定补充“押金”的方案。即出租人每次用“押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经出租人通知后在一定期限内补足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惩罚承租人的“偷懒”行为。
第四,税收负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店铺出租或转租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动词(verb的缩写)营业执照
租赁店铺的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营业执照。所以在签订店铺租赁合同时,要围绕营业执照设置很多条款,只要涉及到这几个方面:
1.租赁登记信息未注销,导致新的租赁合同未登记,导致未能及时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已经在店铺登记,但工商登记信息未注销或移动,导致无法在同一店铺再次登记新的营业执照;
2.房型非商业,无法进行经营活动,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涉及特殊体验行业(娱乐、餐饮)的,需通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的检查,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由于缺乏出租人的资料,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