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不在任何部门,当然也不在乡镇政府。这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各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和乡政府是具体机构。所以农民朋友不要把办公室误认为审批机关。当然,如果县级政府把审批权下放给镇政府,也是委托。为了方便农民申请宅基地审批,镇政府缩减了政府的权力。
农村建房的标准是什么?1.面积不应超过当地宅基地的标准面积。
国家规定农民在农村建房必须遵守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如果有“多套住房”但总面积不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是可以的,所以农民从明年开始新建的房屋面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否则就要拆迁。
2、必须按规定范围内的结构建造。
今后在农村建房不仅在面积上有限制,在高度和结构上也有相应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农村盖楼的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具体区域有具体要求。
3、必须建在村部规定的范围内。
农民建房必须经过村集体批准取得相应宅基地后才能建房,不能私自选址。特别是不属于村集体内部宅基地范围和耕地、林地性质的土地,不能用于建房。一旦发现农民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要立即拆除房屋做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