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市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成员没有任何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
4、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其他条件。
深圳廉租房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年在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的,社区工作站应当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至其所在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出具后,将所有申请材料送至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证件或者其他证件、证明进行审核,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市残联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购买和租住政策性住房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所有申请材料送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6.市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拥有商品住房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7、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到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后,申请人家庭将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予以公示。
经审核不符合要求或者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或者其他居民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8.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家庭,凭申请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看房选房;选房后,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收取租金。
住廉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廉租住房承租人应当爱护廉租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或者扩建廉租住房。严禁居民改变建筑结构,不得在墙体上打洞、加门窗,不得自行加隔断。禁止在建筑物外墙上钻孔和安装其他设备。空调室外机和冷凝水管应安装在指定位置。不要让阳台超载,也不要把阳台挑出来加宽,以免发生危险。不要随意连接、拆卸或移动水管和水龙头。出门前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以免造成溢出,损坏污水池。室内燃气管道和设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