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
1、业委会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小区事务为广大业主做出决议、否决和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也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
2.业委会也是业主代表对物业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并监督物业资金的流向,同时可以选择更换物业或物业服务的方式。行业管理局的成立,将形成对物业服务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3.业委会可以让社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目前很多小区的公共收益,比如公共电梯广告,地下人防车位,我们不知道用了多少,用在哪里。业委会的成立将使这些收入的分配透明化,决定是进入维修基金还是冲抵物业费。
4.业委会可以吸收业主对社区建设和宜居社区建设的意见,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倡导社区公益活动,对公共设施使用中的不便提出建议并及时改造,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弊端:
1.因为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或者有的小区业主不了解业委会的重要性,人们违法使用,导致业委会不代表业主利益;这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2.因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明白自己的职责,只对小区有管辖权,有提出重大问题的权利,没有决策权。目前大部分小区业主没有改变过去公房的生活理念和文化,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从理论上讲,只有入住率达到一半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和要求。
2.首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大,首批入住率低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第一批入住率超过30%且已使用两年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3.第一批物业费已经交了3年多。现实中不排除开发商的债务危机。第一批项目开发后,无法开发其他批次,但暂时无法完成改制。第一批交了3年以上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只要符合成立条件,也可以申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