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产权证遗失,可以补办。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发现遗失要及时补办,否则房屋无法出售或出租。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的,补办手续。1.申请注册。
房屋所有人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相应房管局申请补办新的产权证。申请书的内容要描述产权证遗失的原因等细节,包括持有房屋的信息,然后提交给产权证遗失的窗口。
2.归档和检查文件
工作人员会对已登记的不动产证件信息进行核实,缴纳查档费后,房管局会开具相应费用的临时收据,然后对申请证件的遗失进行内部查档审核。
3、报纸声明
申请经核实后,将颁发相关证书。申请人需要带着证件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纸上做一个‘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的声明,然后做一个公告,这样遗失的原件就可以宣告作废了。
4.办理认证手续。
报纸刊登后,申请人需要携带刊登声明的报纸和出具的回执回房管局,到相应业务的办证窗口办理新证。
5、调查丈入的书
如果证书丢失,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半年后,到房屋测绘院重新测量并绘制房屋。测量完成后,将测量结果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资料归档。
6、注册审核和审批
对之前办理的所有材料进行汇总,提交房管局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复核和最终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证书
如果资料齐全,房管局会正常审批房产证挂失申请,然后我们就可以重新申请新的房产了。补发证书者,经补校证书后凭“注册回执”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