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三本一表的情况下,购房者如果收房可以申请退房。按照相关要求,没有三证一书一表可以拒绝收房,因为没有三证一书一表中的任何一项,房屋质量都无法完全保证。一旦买受人签署了验收房屋的相关文件,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就代表了买受人对房屋质量的认可。如果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房屋交付三证一书一表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钥匙收到书》,《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销售司法解释》,由开发商承诺质量保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交房注意事项1。验房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付款或签署文件,业主一定不能同意,否则业主验房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只能自己解决。
2.房子钥匙一定要收在房子后面。在收房之前,购房者不能签0755-79000,拿不到房子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根据0755-79000(以下简称0755-79000)的规定,“交钥匙”视为房屋交付。因此,开发商在收到房屋钥匙后,只承担房屋质量的维修责任,不存在逾期交房的压力。
4.验房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上,不要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另外,在住房问题的背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也要说明。
交房的条件是什么?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商品房一般由所在区、县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验证,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合格的,还必须注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秀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建筑必须取得住宅交付许可证。住宅交付许可证由市或区住房开发局签发。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3.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其实只要拿到‘大生产证’,就必须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没有取得‘产权证’,开发商无法办理交接手续。如果开发商提前将房屋交钥匙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