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廉租房能住多久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对租房的资格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租房者的家庭条件有所改善,不再符合廉租房的租房标准,比如有钱买房、买车,那么就可以不再租房。同时,出租人对廉租住房整体结构进行改造,或者将廉租住房转租的,相关单位也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解除租赁合同。
申请深圳廉租房的居民,需要同时满足社保、户籍、住房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
一、社会保障状况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并被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者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优抚对象的,缴纳社会保险不受时间限制。
二、户籍条件
主申请人的户籍要求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视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或申请人(配偶)父母及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至少一方父母有深户),但在租赁期内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事项
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不受本市户籍和持有居住证时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迁出本市并就读全日制学校的,视同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本市的,视同具有本市户籍。
三。居住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住房补贴,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在本市租住过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
需要注意的事项
正在领取本市租房货币补贴的人员,可按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候选人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赁补贴期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返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