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不是不动产登记簿,房产证全称是《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仅用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了权利人名下各种不动产的权属信息,不仅包括不动产信息,还包括房屋、土地、树木、海域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房产证由房管部门受理并发放,房地产证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发放。
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1.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不动产所在地的变更。
2.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为份额等,是最常见的登记类型。
3.注销登记:指因不动产权利消灭而进行的登记。
4.更正登记:一般来说,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上的错误记载进行更正的行为。
5.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事实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申请的行为。
6.预告登记:是以保留将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为目的的不动产登记。
7.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情况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8.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指不动产登记簿上对不动产权利的首次记载,如实践中的一般登记和初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