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建设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
2.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贴奖金、房屋装修补偿、家用电器搬迁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如何补偿拆迁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各种补偿?一般来说,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在临时住房居住不便或要求临时住宿的费用。临时居住条件分档,被拆迁房屋居民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和被拆迁房屋置换成新的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内被拆迁房屋的置换价格。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依法以房地产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的以房地产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不提供周转房情况下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