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出租,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但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因违约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仍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终止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双方的情况。
合同中应当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
2、房屋的具体情况要写清楚。
房子的具体位置,标明房子的确切位置,比如某条路的某个房间;住房面积;房屋装修,简述房屋墙面、门窗、地面、天花板、厨卫装修;配备设施设备,简要列出房屋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电、厨房设备、卫浴设备;房屋的产权和所有人,说明房屋是什么样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出租人与所有人的关系,是否受所有人委托出租房屋。
3.租赁期间
由于承租人不想频繁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承租人,双方都需要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此房另租。期限过后,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应提前告知出租人。经协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承租人想搬出,但找不到合适的新住所,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期。
4.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租金的支付方式一般有年、半年度、季度。如果一次性付清较长时期的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看,按月或按季度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