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市区户籍达到一定年限,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达到一定年限,单次申请须年满30周岁(含)。对于非市区户籍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房一定年限,主申请人在市区已缴纳社保或纳税一定年限,单次申请必须年满30周岁(含)。
杭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1。申请预售。开发企业应当制定销售方案,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后,申请建设项目预售许可。
2.发布公告。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明确房源情况、准入条件、申请审核程序。
3.资格审查。购房家庭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则确定配售摇号房源排序名单并予以公告。
4.抽签选房子。获得配售摇号资格的购房家庭参与配售摇号,按照摇号顺序选房。选房后放弃选房或购房的家庭,自本次选房结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特点1。“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变异方式,其特点是价格构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的性质由分配改为转让,完全按照产品房开发,售价核算也等同于产品房。可见,“共有产权房”相对于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增加了土地资本,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地说,“共有产权房”的价格构成机制无异于维持了产品房的销售价格,失去了稳定保障房销售价格的政策效果。
2.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由政府按照“37年计划”或“55年计划”出资,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而言,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相比,前者由政府出资,后者由房产中介出资,在融资方式上并无本质区别。